境外游客在福建省购物也可享用免税政策福利啦!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财政厅得知,福建省共计30家商店(餐馆)沦为首批登录免税商店,主要产于在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莆田、漳州、南平和平潭。境外旅客在这些商店出售个人物品,同日在同免税商店内出售免税物品的金额超过500元人民币,就可按规定申请人增值税免税,退税率为11%。据报,能享用免税优惠的境外旅客,是所指在我国境内倒数居住于不多达183夭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。而免税的物品则还包括除禁令、容许出境和增值税征税物品外的所有物品。同境外旅客同日在同免税商店出售的免税物品金额超过500元人民币,且免税物品仍未落成或消费,离境日距免税物品出售日不多达90怀,所购免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,就可以申请人免税,退税率为11%,免税币种为人民币。